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 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
建设单位: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洛碛镇太洪岗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新建焚烧处理规模100t/d(3万t/a);物化处理规模1万t/a;稳定化/固化处理外收规模为2万吨/年;安全填埋场总库容59.06万m3。
工作制度:焚烧处理装置连续运行,年操作时间约300天(7200小时);物化处理装置、稳定化/固化处理装置、填埋场间歇运行,年操作时间300天(2400小时),每天一班8小时。
项目投资:54721.56万元。
建设周期:24个月,预计2019年底建成投入试运行。
劳动定员:129人。
服务范围:主要处理重庆市都市功能核心区及功能拓展区产生的危险废物,兼顾处理重庆市其他区县产生的危险废物。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俊赤 联系电话:13637920177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头寺泰山大道动力国际A栋22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重庆环科院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等级:甲;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3号
联系人:邵露洁 电话:(023)88521314 传真:88521313
e-mail:shaolujie@sina.com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区旗山路252号 邮编:401147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危险废物处置中心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china-htzszy.cn/)进行公示。
(3)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次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区域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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