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Q39-10/04、Q37-7/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作者:刘智梅浏览数:38 

为响应国家土壤环境保护政策,加强风险防控,判断重庆市璧山区Q39-10/04Q37-7/04地块是否达到场地使用功能的环境质量要求,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委托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重庆环投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接“调查项目后,立即组织专业人员通过走访、询问、资料收集分析等方式调查场地历史沿革、产排污情况等相关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结合现场的实际调查情况,制定监测方案,取样分析,实施场地调查。于20211124编制完成《重庆市璧山区Q39-10/04Q37-7/0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就调查报告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请各位提出宝贵意见。

一、 项目简介

重庆市璧山区Q39-10/04Q37-7/04地块位于璧山区璧城街道龙井湾村第五村民小组,占地面积为:40942.51m2(约61.4亩),其中Q39-10/04地块占地面积为:35959.67m2(约53.9亩),Q37-7/04地块占地面积为:4982.84m2(约7.5亩)。地块四至范围:地块东临319国道,南临杨家院子,西临鸡公坟,北临叶家湾。

2009年前,调查地块均为宅基地、农用地;2009年,Q37-7/04地块内茂飞模具钢锻造有限公司入驻,从事模具钢加工;2019年,调查地块内完成拆迁,Q37-7/04地块内茂飞模具钢锻造有限公司关停搬迁。目前,调查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杂草丛生,草木茂盛,Q37-7/04地块内东侧区域被附近居民开垦,种植农作物。

根据业主提供规划图,结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Q39-10/04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属于第一类用地;Q37-7/04地块规划为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 监测情况及结果

Q37-7/04地块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2-2019)的相关要求,共布设4个土壤监测点位,均为剖面样,采集土壤样品19个;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采集地下水样品1组。土壤监测因子:GB 36600-2018标准表145项监测因子、表2中石油烃(C10-C40),及pH值、锌、锰、铬;地下水监测因子:pH值、锰、铜、锌、铬、镍、石油类。

监测结果表明,Q37-7/04地块内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上述标准中未包含的锌、锰、铬的含量均未超过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导出的第二类用地风险控制值。送检地下水样品中关注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水质标准,上述标准中未包含的石油类的浓度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I类水质量标准限值。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收集资料等分析,确定Q39-10/04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及填埋,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历史上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污染的情形,现场不存在污染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Q39-10/04地块布设23个快速检测点位,分别对铬、铅、镉、镍、铜、汞、砷和VOCs进行快速检测,检测结果表明,所有点位土壤监测因子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报告认为,调查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三、 公众参与

为了此调查报告更加完善,公示时间为20211213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征求公众意见。

四、 详细技术资料查阅及时限

如有需要,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报告编制单位索取查阅,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五、 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看法

请通过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的方式转给我们,同时请附上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进一步沟通和回复。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要征求公众的如下方面的意见:(1)对本报告采取的监测方案有何意见和建议。(2)对本地块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3)对本报告的结论认可度如何。

六、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 794416792@qq.com